中國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中國氣象局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結合中國氣象局(以下簡稱“本機關”)實際,編制本指南。用戶如需準確、快捷地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請認真閱讀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經審查確認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通過政府網站以及其他渠道予以公開。
(一)信息分類
類 別 | 欄 目 | 主要內容 |
機構與職能 | 部門概況 | 中國氣象局簡介 |
負責人基本信息 | 中國氣象局及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負責人簡介 | |
機構設置 | 中國氣象局機構設置(內設機構、直屬單位名稱和職責) | |
法律法規標準 | 氣象法律 | 氣象法 |
行政法規 | 與氣象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規 | |
部門規章 | 中國氣象局發布的部門規章 | |
氣象標準 | 中國氣象局發布的氣象行業標準 | |
文件公開 | 政策文件 | 中國氣象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 |
政策解讀 | 針對新發布的氣象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推出的解讀性文章、訪談等 | |
其他文件 | 中國氣象局及其內設機構制發的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文件 | |
規劃計劃 | 規劃計劃 | 事業發展規劃、計劃 |
行政執法 | 權力清單 | 氣象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 |
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 | 氣象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 | |
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情況 | 每月行政審批事項辦結情況統計表 | |
財政資金信息 | 部門預決算信息 | 氣象部門預算、決算信息及“三公”經費 |
直屬單位預決算信息 | 中國氣象局直屬單位預算、決算信息及“三公”經費 |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中國氣象局管理的干部人事任免 |
公務員招錄 | 全國氣象部門公務員招錄公告、公示信息 | |
招聘信息 | 全國氣象部門人事招聘公告、公示及畢業生招錄有關信息 | |
建議提案辦理 | 建議提案復文 | 中國氣象局承辦的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答復函件 |
突發事件應對 |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分災種預案 |
突發事件應對情況 | 中國氣象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等信息 | |
預警信息發布月報 | 國家突發事件預警平臺月度預警信息發布情況 | |
氣象報告 | 氣象報告 | 中國氣候公報、氣候變化綠皮書、中國氣候變化監測公報、溫室氣體公報、全國生態氣象公報等 |
其他信息 | 其他信息 |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
(二)信息發布和檢索渠道
1.中國氣象局政府網站。政府網站(http://www.cfxin.cn)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平臺,權威發布本機關政府信息。網站公開的政府信息一般按發布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并提供主題分類方案,方便用戶查閱。用戶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閱網站政府信息:
(1)在網站首頁“主站查詢”中輸入關鍵詞搜索;
(2)進入“政務公開”欄目,按照信息分類瀏覽查找;
(3)進入“政務公開”欄目,在信息搜索框輸入關鍵詞進行檢索。
2.其他公開渠道。主要包括中國氣象報、中國氣象頻道(電視)等本機關所屬新聞媒體,中國氣象局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新聞發布會及其他社會主流媒體。
3.天氣預報、氣象數據等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其配套部門規章《氣象資料共享管理辦法》《氣象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公開,用戶可以通過以下渠道獲?。?/span>
中國天氣網(http://www.weather.com.cn);
中國氣象數據網(http://data.cma.cn/site/index.html);
風云衛星數據服務網(http://satellite.nsmc.org.cn/portalsite/default.aspx)。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本機關政府信息工作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請
本機關提供書面申請、口頭申請、在線申請等3種方式供申請人選擇,并制作了《中國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供申請人填寫。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領取紙質表格,也可以在本機關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目上下載電子表格。申請人應當按照表格要求逐項填寫表格內容,清晰、準確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特征或關鍵詞。
(1)書面申請。申請人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和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復制件)通過信函方式寄送本機關政府信息工作機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表也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方式提交,請在右上角注明“信息檔案處收”。
(2)口頭申請。本機關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工作機構進行口頭申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3)在線申請。申請人在中國氣象局政府網站注冊并登錄,進入“信息公開”專欄,點擊“依申請公開”,在該頁面提供的表單上填寫相關內容,填寫完畢點擊“提交”。
(二)審核補正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對申請表內容和身份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進入依申請公開處理程序;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人應當按本機關要求進行補正,逾期不補正的,本機關不予處理;沒有填寫有效聯系方式的,本機關按無效申請處置,不予處理。
(三)處理
1.答復期限。本機關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主管領導批準并告知申請人后,可延長至40個工作日。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答復期限將在上述規定時間上累加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的日期根據《條例》第三十一條有關規定確定。
2.答復形式。本機關將經審查作出的處理意見制作成《中國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答復申請人。
3.提供方式。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選項選擇答復函的載體和送達方式,一般只能選擇一種載體和一種與其相匹配的送達方式。選擇“自取”的,原則上應當由申請人本人自??;由他人代取的,取件時應當出具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和代取人有效身份證明。
(1)載體:紙質、電子。
(2)送達方式:中國郵政掛號信、電子郵件、自取。
4.收費標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費用。對于超出合理范圍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需要收取費用的,依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5.注意事項。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受理以下申請:
(1)申請公開氣象數據(如溫度、濕度、降水量等)、天氣預報、天氣證明等信息的。
用戶如需全國氣象數據,請與國家氣象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10-68407499);如需天氣預報,請登錄中國天氣網或與相應地區氣象局聯系;如需個別地區氣象數據、天氣證明,請與相應地區氣象局聯系;
(2)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由進行信訪、投訴、舉報、咨詢、建議等活動的。
用戶如需開展以上活動,請通過本機關政府網站相關欄目進行。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機構、監察機關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中國氣象局申請行政復議(中國氣象局法規司,電話010-68404464)。
四、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名稱:中國氣象局辦公室(信息檔案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46號北區1號樓(機關樓)101室
接待時間:8:00—12:00,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10-58993671,58995698
傳真號碼:010-62174239
郵政編碼:100081